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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森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日本森林保险体系是为降低森林灾害损失而建立的,该体系由3部分组成:国营森林保险、私有林保险和森林灾害互助保险。森林灾害互助保险作为森林组合的一项福利始于1956年。私有保险公司则于1920年推出了森林火险。国营森林保险是根据1937年《森林火灾国营保险法》创立的。由私有保险公司提供的森林保险仅限于森林火灾的赔付,而其他2种保险形式不但要赔付森林火灾,还要为暴风雨、洪水、雪灾、干旱、霜冻、潮水和火山爆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例如,1992年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达3.21亿日元。日本经常遭受台风等灾害袭击,林主随时会面临各种损失。1991年的自然灾害使7.8万hm2森林遭到破坏。一般来说,从生物学角度看,人工林存在一些弱点。1992年松材线虫破坏了110万m3的林木。日本的人工林面积大约1000万hm2,大部分是近40年内营造的

对私有林来说,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工林,森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近年来,日本重新构建了森林保险体系。其主要原因是国营森林保险计划面临着财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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