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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韶文化小口双耳尖底瓶 并非生活实用器功能在“劝诫”

此观点以朱兴国为代表。(3)“魂瓶”说

孔子曰:‘善哉!予得见此器。夫物盛则衰,日中则移,日满则亏,乐终而悲。”《荀子》、《韩诗外传》等著作中的“宥卮”之“宥”当从《文子》中“侑卮”之“侑”。《说文》段玉裁已有详注:“古经多假宥为侑。”“侑”以“劝戒”为核心义;卮:圆器也。’顾曰:‘弟子取水!’水至,灌之,其中则正,其盈则覆。其本名,《淮南子·道应训》:“孔子观于桓公之庙,有欹器焉,谓之宥卮。其中即正,其盈即覆。因此,“侑卮”当是文物“仰韶文化小口双耳尖底瓶”的历史本名,它的功能则是“宥(佑)坐”。孔子造然革容曰:‘善哉持盈者乎?’”此处明确指出“有欹器焉,谓之宥卮。”那么,《淮南子》对此器本名的交待是不是凭空捏造的孤证?不是。而“侑卮”正是“有(侑)戒之器”——“劝戒用器”。《文子·守弱》:“是以圣人法天弗为而成,与人同情而易道,故能长久。故三皇五帝,有戒之器,命曰侑卮。“宥”实为“侑”之同声异体字

持此观点者,以王二湘等为代表。(4)“攲器”说

’孔子顾谓弟子曰:‘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韩诗外传》、《孔子家语》对此事亦均有相同记载。它并不是“形而下”的生活实用器,而是古代发明家将“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成功对接和贯通的创造物——“载道之器”。关于“攲器”、“宥坐器”的正确名称为“侑卮”,经典文献是有明确记载的。’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攲,中则正,满则覆。《荀子·宥坐》:“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攲器焉。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曰:‘此盖为宥坐之器

如巩启明在2002年出版的《仰韶文化》一书中,认为它是生活中的实用器,汲水时系绳于双耳,使用者不用近至水边,只需站在高处手提系绳,使瓶身保持直立,将瓶缓缓置入水中。(1)“汲水器”或“盛水陶罐”说。持这种观点者目前占主流。在瓶底浸入水面后受水的浮力影响,瓶体会自然倾倒,瓶口接触水面汲水,再将瓶提出水面,汲水完成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均难令人满意:第一,日常实用“汲水器”之说,以笔者的认识水平,这种正常高度在30—40厘米左右的枣核型陶器其内部容量过小,从常识角度去看不能成为日常生活中“汲水”、“储水”的实用器。第二,“祭器或礼器”说也存在一个祭器传承逻辑的否定:若它确属礼法规定的祭器或礼器,为何在出土的瓷器、玉器和青铜器中却不见一个同型器的影子?第三,以“魂瓶”为代表的“葬器”说已被出土发现的“魂瓶”形制及其设计理念所否定。第四,“攲器”说的学者似乎正在接近真相,却反复“科学”论述它的“汲水功能”,又走进了“形而下”的“生活实用器”的岔道

这种解释显然过于狭窄,不仅于历史文献无据,且“攲器”之“空则攲”无解。《辞源》“宥坐器”条饮酒时置于坐右,提醒人不要过犹不及。在我国最新修订的《辞源》、《古代汉语词典》及《辞海》中,均有“攲器”词条,同时还有“宥坐器”词条,形成与“攲器”一词的对释。无论《辞源》、《辞海》还是《古代汉语词典》,均无“侑卮”词条

自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陕西华县元君庙遗址和甘肃马家窑遗址出土“仰韶文化小口双耳尖底瓶”以来,关于这种类型陶器用途的探讨一直争议不休

小口双耳尖底瓶

这种观点以国内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为代表。(2)“祭器或礼器”说

关于“小口双耳尖底瓶”的名称与功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认识:

不是生活中的实用器

他并不知道这种器物叫什么名字,于是就向守庙者询问。守庙者回答:听说这大概是“宥坐之器”吧!“宥坐之器”这个词孔子在古典中是见过的,于是他就脱口说出了它的特点:器中无水时,器身呈倾侧状;器中注水至正中间,器物正好与地面呈垂直状态;如果将此器中注满水,那它立即头足翻转,来个底朝天。但是,现代人的理解有误——“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中的“欹器”并不是这种器物的本来名称;正确解释应为:孔子在鲁桓公庙中参观,看到一种身体倾斜着的器物。孔子还专门让弟子现场做了实验——此处恰好反证此器就是我们当下所讲的“小口双耳尖底瓶”!但是,守庙者所言“宥坐之器”,实则是这种尖底瓶的俗称,而不是讲它的正名

“小口双耳尖底瓶”本名为“侑卮”

小口双耳尖底瓶

持此观点者以刘云为代表。(5)“兼具汲水和储水功用的水器”说

小口双耳尖底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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