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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应走出“有绿少荫”误区

树荫是城市的空调。期待城市的决策者们、建设者们能走出绿化误区,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树立”以人为本,功能优先”的新绿化观,通过实用的绿化措施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让群众行路和游客游玩不再遭受烈日炙烤之苦,让人行城中如行林中

“三亚阳光太毒辣,多一点绿荫就好了。”走在三亚部分路段,市民和游客最大的感受就是“晒”。尽管三亚绿地年年增,但部分区域绿化遭破坏,部分路段有绿无荫

海南四季无冬、植物资源丰富,城市绿化原本可以做得更经济、更生态、更休闲,但一些地方在新建道路、小区、广场的绿化时舍本逐末,不是考虑如何因地制宜、如何以人为本、如何实现生态效益,而是考虑树种是否奇特、布局设计是否精巧、花草点缀和水景变化如何。这样的思路打造出的城市绿化漂亮倒是漂亮,但实际效果却是:有绿色无绿荫,有树木不遮阳,有花草不降温。城市绿化“有绿少荫”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在作祟。不少地方的绿化重形象、不重实用,以造景为第一目的,忽视了遮荫功能,遗忘了市民的出行需求

城市绿化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既造成巨大的浪费又容易滋生贪腐,这种百害无一利的现象当休矣。要走出“有绿少荫”误区,笔者以为不妨在园林绿化领域引入整个社会的监督力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通过“阳光”暴晒,压缩权力寻租、权力自肥的空间,同时改变“自上而下”为主的城市绿化设计思路,寻找到公众利益与政府决策的最佳结合点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很多地方新建了道路、开发了园区、崛起了新城,绿也算有绿了,但行走其中,总感觉太阳当头,燥热难耐。在海南,“有绿少荫”的城市并不仅仅是三亚。作为省会城市,海口“有绿少荫”的情况也存在了多年,这一问题曾在2006年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但时至今日,海口“有绿少荫”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显著缓解

“有绿少荫”成为城市通病,深究起来背后恐怕还存在利益驱动。有利益在背后支撑,公众就不难理解:为何有些地方放着物美价廉的乡土树种不用,不惜重金引进外地乃至外国的名贵花木;为何在公众口诛笔伐、有关部门高喊“打住”的“四面楚歌”中,高价造绿却屡禁不止。近几年绿化腐败案件屡见不鲜,重庆、杭州、郴州等地都有官员相继“落马”,树价之离谱、涉案金额之大,令善良的人们瞠目结舌。少数人利用“高价造绿”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收红包、吃回扣,尽可能地把“绿化蛋糕”做大,好让利益相关方都能分上一杯羹

其实,外来树种不光购置种苗费用贵,还存在成活率低、养护成本高等缺点。还有一些地方的绿化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存在“贪大求洋”的心理,认为外来的树种更漂亮。2009年开始实施的《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明确要求,城镇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70%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低于60%。但据调查,海南城市景观树使用外来物种的比例较高,在海南的很多道路旁、景区里,大王棕、檀香树等标致的、养眼的树种较多,而本地物种如海南红豆、秋枫、乌墨等用得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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