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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城市湿地公园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此次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共有4处,分别为重庆璧山县观音塘湿地公园、嘉兴市石臼漾湿地公园、东莞城市湿地公园和额尔古纳城市湿地公园

据了解,位于该市境内的额尔古纳城市湿地公园,地貌类属高平原,处于大兴安岭山地中的宽泛河谷地带,湿地类型丰富,河流、湖泊、沼泽遍布,是根河湿地的延续。按照住建部的要求,额尔古纳市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公园进行保护、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合理利用、防御灾害、管理能力、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湿地保护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建城[2013]187号),批准额尔古纳城市湿地公园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系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湿地公园

这一荣誉的取得,不仅可以极大地完善额尔古纳的生态环境,促进额尔古纳河区域的保护、开发、利用,提高城市品位,为该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对树立额尔古纳形象、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成功创建,是继额尔古纳市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后的又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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