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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

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不得批准开矿和开发性建设。(三)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林地管理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有效地防范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发生

林地资源是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为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遏制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湖口县制订“五项措施”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

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采石、采砂、建塔等占用林地开展检查,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乱占滥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五)加大破坏林地资源的打击力度

对已审批的征占用林地实行跟踪检查,确保规范用地。同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恢复植被。(四)建立征占用林地跟踪检查机制

(二)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对确需要征占用林地的,严格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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