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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首例林木火灾保险案结案

11月10日,家住修水县漫江乡宁红村的村民罗冬生从人保财险修水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林木火灾保险赔款40026元后激动地说:“年初我花6864元为自己的1400多亩山林投保,这次因意外造成110余亩山林过火,但得到了4万多元的保险赔款,为我减轻了因火灾造成的损失,这是以前没有过的事,实在是合算。”

人保财险修水分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计算出过火面积。同时,根据部分杉木来年可能成活的实际,最终一次性赔偿给罗冬生40026元。国家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巩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高林农的风险应对能力,确保林农生活和生产的稳定而制定的。保险金额按照每亩0.8元进行投保,其中省配套30%、县配套10%、农户自己支付60%。今年1月30日,罗冬生将自己的1430.9亩山林进行投保。9月16日,村民廖某在山中一庙宇烧纸时,不慎引发山火,将罗冬生位于庙宇一则的110.3亩人工林烧着,经当地干群的全力扑救,于第二天将山火扑灭。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或火灾施救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实际赔付为每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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