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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机制

一是完善了森林防火组织机制。三是完善森林防阻隔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大面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四是完善防火督查机制。全市规划重点防火道(宽度为30米)48条,规划长度167.5公里;规划一般防火道(宽度20米)183条,规划长度440.45公里。明确不同火险等级,各级森林防火主体的责任以及必须落实的防火措施。在此期间,市纪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防火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原有防火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乡村级为重点责任区和村干部为巡防主体,在村民小组设立一名防火员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将森林防火组织落实到最基层,强化基层森林防火管理。二是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机制。近日,瑞昌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暂行规定》,该规定立足管好野外火源、消除隐患,以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机制,推动了该市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健全。明确了进入四级火险天气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派出防火督查组,到蹲点乡镇全天候进行检查和排查;进入五级火险天气后,全市市直所有单位全部要抽调人员协助乡村全天候做好巡山、守路口和开展防火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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