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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平原绿化规划“五先四坚持”

通过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县平原绿化达到以下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75%,通道绿化率达到8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绿地率达到35%,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宜丰县平原绿化规划遵循“五先四坚持”原则,“五先”即:1、通道绿化先规划已建成的武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先规划县道后规划乡道,先规划硬化公路后规划沙石公路;2、村庄四旁绿化先规划国省道可视范围内村庄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庄;3、农田林网先规划已完成土地平整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项目和造地增粮富民工程项目的农田;4、城中绿化先规划已建街道、公路、广场、公园的原则;5、树种安排先规划乔木、后规划花灌草

“四坚持”即:1、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2、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要综合性,力求实用性的原则;3、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4、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

宜丰县平原绿化规划近日完成,规划成果交县平原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平原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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