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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拍品两段典故

从外形上来看,宋金时期的银铤与元代的银锭相差无几,但“铤”字为何改为了“锭”呢?据《金银流霞》一书中的资料记载,原来在元代用“定”作为银的单位。这个“定”字后来被加上了金字边,成为了“锭”。除了引出元宝的典故之外,这件珍品也与“银锭”一词的由来有关。于是以后人们就用“银锭”代替了“银铤”

归朝献纳世祖,大会皇子、王孙、驸马、国戚,从而颁赐或用货卖,所以民间有此锭也,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元”即元代,“宝”即宝货。元宝是我国民间对于银锭的另外一种称谓,而它的“始作俑者”就是这种元代扬州元宝五十两银锭。据有关资料记载:“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检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以后,元宝的含义更引申至金银钱上。这就是“元宝”一词的由来。元宝就是元代的宝货

在近日落幕的一场钱币拍卖中,一块元代扬州元宝五十两银锭(图1),起拍价为8万元,成交价为24.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块元宝的意义不仅在于它的稀少,更是其中所包含的两段钱币典故

在2003年以前,该锭见的只有七件,全部由国家博物馆收藏,其中一件在台湾省历史博物馆。此次拍卖的这枚品相非常好,估价为8万元,最终以24.2万元成交,也创造了一项纪录。在2003年北京华辰的秋拍中曾经拍卖过一枚,估价6万至8万元,成交价为1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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