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除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外,民航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民航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民航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外航

第八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规定航线或者在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项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民航局或者在提交新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时书面通知民航局

城市对

统计报告期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航涂改、转让、租赁、卖卖经营许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

第七条外航根据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开始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后要求经营新航线的,应当向民航局申请新航线的经营许可

第十条民航局对外航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

外航应当在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正式指定后依据本规定向民航局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

(五)企业的客、货运输条件;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航没有按时书面通知变更信息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CARRIED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开通的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开航日期、航班号和代码共享航班号、每周班次和班期、本企业所有或者以湿租方式租赁的飞机机型和航空器登记号

StatisticalReportingFormforTrafficVolume

CODE

第十七条民航局对外航提出延长或者变更经营许可的申请,在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决定

4.飞行航线:要求按航班实际飞行全程填写,机场采用IATA三字码

总业载数

例:北京—东京—纽约航线,只要求填报“北京—东京、北京—纽约”之间的总收费旅客和总货邮数量,“东京—纽约”运量可以不报

外航按要求补齐全部材料后,民航局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民航局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条外航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许可的,应当立即向民航局书面报告,并提出补发经营许可的申请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外航向民航局迟报、瞒报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的情况或者资料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航班计划包括航线、班次、班期、航班号、机型、是否使用湿租航空器及是否利用代码共享的方式经营航班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

第二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外航”)申请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应当符合中外双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的规定,并先经其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指定,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中各项指标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统计机构负责统一解释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航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航班计划的,民航局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九条外航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向民航局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当委托具有办理相应业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并应当出具正式委托书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联系电话TEL:盖章SEALED

民航局依法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向外航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民航局依法做出批准决定后,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外航颁发经营许可

AIRCRAFTTYPE

《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填报说明

2.《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分为月报表和年报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机场起降的外国航空公司按本表要求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统计部门填报航班任一起讫点、经停点(技术经停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线及城市对运量

第十四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规定的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向民航局提出延长经营许可的申请。逾期提出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民航局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外航在经营许可有效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民航局注销其经营许可

代码

TO

TYPEOFFLIGHT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总座位数

外航申请新航线经营许可的,可不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或者文件

当一条航线有两种以上机型运营时要分开填报。5.机型:要求按航班实际执行的机型填写,建议机型采用IATA三字码

班次总数

第十五条外航申请延长经营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FROM

REVENUECARGO&MAIL

一、填报说明

外航对其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外航申请经营许可不符合时限规定的,民航局不予受理,但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8.总班次:指报告期内每条航线每种机型的实际执行总班次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该外航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十一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局受理外航的申请

TOTALNUMBEROFSEATSAVAILABLEPERMONTH

收费旅客

航段起讫点统计ON-FLIGHTORIGINANDDESTINATION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与外国之间的定期飞行,按相关法律和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外航应当在经营许可允许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

1.《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机场起降的外国航空公司航班运量进行统计的定期统计报表,用以反映国际航线运输规模,为国际航线的运输组织和管理提供依据

CarriedbyForeignAirCarriers

飞行航线

因商业原因需要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在拟更改日三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十四条外航在每个航季的航班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航班计划

第六章航班计划申请和批准

第一章总则

CITY-PAIR

(三)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3.《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月度报表的报送时间不得迟于次月15日;年度报表的报送时间不得迟于次年3月31日

(七)使用湿租的航空器的,还应当提供湿租协议复印件以及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就使用湿租航空器经营的问题要求提供的文件;

第二章经营许可申请程序

航班性质包括“定期”、“加班”、“不定期”,航线性质包括“全客”、“全货”、“客货混合”。3.《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要按不同的航班性质和航线性质分开填报。填报统计表时可在电子表的相应区域通过下拉菜单的方法选择相应的性质

(二)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为该外航颁发的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航空经营人许可证(AOC)复印件;

(六)企业的正式中、英文名称,企业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队规模、航线网络等),总部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联系人及其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国际民航组织为该公司指定的三字代码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为该公司指定的两字代码;

第二十七条因市场需求需要安排临时加班飞行的,外航应当在拟加班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双方航空运输协定或有关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因天气、飞机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改航班计划的,外航应当立即向民航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TOTALPAYLOADPERMONTH

第三章经营许可的审查和批准

TOTALNUMBEROFFLIGHTSPERMONTH

外国航空公司应使用该电子模版填报生成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并经本公司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表和与之对应的电子文档(EXCEL文件)分别以信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统计部门报送。4.《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电子模版登载于民航政府网站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ROUTE

三、其他说明

CARRIED(kg)

2.统计报告期(年、月)指业务统计年度和月度。报告期采用的格式为YYYYMM,例如:2008年1月为200801

填报人NAME:

(四)企业章程或由法定企业登记机构出具的,载有企业主要营业地、企业性质(国有或者私有)、股份结构、投资方国籍及董事会成员姓名和国籍的证明文件;

(二)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航线表

外航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航班计划申请的,按照停航处理。民航局根据本规定对航班计划进行审核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第二十二条外航依照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经营航线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夏秋和冬春两个航季申请航班计划,并在每个航季开始前六十日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向民航局提出

航线统计ROUTESTATISTICS

第十九条外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防止损坏或者遗失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本地区运营的外航航线航班进行监督管理

航班性质

局长李家祥

9.城市对运量:指报告期内每条航线每种机型在各城市对之间运送的总收费旅客数量和总货邮数量。城市对运量要求分来回程填报。起讫点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对运量不要求填报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1996年3月2日发布的《外国航空公司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暂行)》(民航运函〔1996〕243号)同时废止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外航航线经营许可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章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

第二十九条外航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民航局撤销该项许可,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申请人自被撤销许可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民航局审批外航经营许可实行互惠对等的原则。外国政府航空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和外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经营许可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民航局采取对等措施

(一)外国政府指定该外航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规定航线的文件复印件;

经涂改、转让、租赁、买卖的经营许可无效。第二十一条外航不得涂改、转让、租赁、买卖民航局颁发的经营许可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CCAR-287)已经2008年5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1日起施行

民航局不批准外航提出的固定加班的申请。除特殊情况外,外航申请的每周加班数量不得超过定期航班的数量

二、主要指标解释

第六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向民航局递交由该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人员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签发的申请书及其附带材料

第十六条外航申请改变所持经营许可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并详细列明需要改变的内容及原因

附件

外航擅自停航的,民航局对其提出的新航季航班计划不予批准。外航因商业原因计划停止执行全部或部分规定航线的,应当书面通知民航局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外航应当按照民航局批准的航班计划经营外国地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点间的规定航线

REVENUEPASSENGER

6.总座位数:指报告期内在每条航线每种机型上实际投入的总座位数

机型

1.公司名称及代码:填写航空公司的全称及代码,其中,公司代码采用IATA两字码。例如,公司名称:AIRFRANCE;代码:AF

第五章经营许可的管理

(一)需延长的经营许可复印件;

STATISTICALREPORTINGPERIOD

AIRCARRIERNAME

7.总业载:指报告期内在每条航线每种机型上实际投入运力的总业载数

收费货、邮(公斤)

TYPEOFROUTE

外航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的附带材料包括:

第三十四条外航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航空公司名称

航线性质

第五条外航申请经营许可应当在计划开航之日六十日前向民航局提出

第四章经营许可的延长和变更

(八)民航局根据法律、法规、双边协议要求外航提交的其它资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八条外航依照经营许可的规定开始经营规定航线后,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按本规定附件《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的要求,向民航局提供上月航线运输业务量统计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根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enpen.com/2022/12/347555.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