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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夹钟清”钟

“大和·夹钟清”钟,通高27.6cm,舞广13.8cm,舞修17cm,鼓间14.7cm,铣间18cm

作者:佚名

金人统治期间,大晟乐器仍旧使用。金大定十四年(1174年),乐器上的“大晟”二字皆被刮去,取大乐与天地同和之义,重新定名为“大和”,即今日所见的“大(太)和”款钟。“大和”二字出自金人改刻,《金史·乐志》中的相关记载与实物所见痕迹可以互相印证

钲部周廓及篆带饰多层蟠虺纹,乳枚作螺旋式半球体,隧部以蟠虺纹组成翼形图案。此钟属椭圆筒式乐钟。钮作相对的扁体双夔龙,龙首饰粟纹,龙身饰回纹,二龙之间有一方形小环钮。钲部正中正面阴刻篆书“大和”二字,周围有明显的铲磨痕迹,显然是在原有刻铭上改刻的;背面阴刻篆书律名“夹钟清”三字

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兵南下后在北宋宫廷里停止使用。此钟原为宋徽宗朝所铸“大晟”编钟之一。两年后的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虏徽、钦二帝北去,同时劫走北宋的文物重器,其中包括“大晟”乐器。从此“大晟”乐器分散在燕京(后为金中都,今北京)、上京(金初期都城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县境)两地,劫余的一部分散落在汴京(今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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