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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护栏砸伤孩子单位家长都要担责

9岁的郭晓明和8岁的肖小鹏在江西省峡江县某公园内玩耍时,郭晓明被肖小鹏推倒的护栏砸伤脚趾,他的父母对公园管理处和肖小鹏一家提起诉讼。近日,峡江县法院作出判决,公园管理处赔偿郭晓明各项损失金额的70%;肖小鹏一家赔偿20%;剩余10%由郭晓明一家自行承担。郭、肖两家家长在事故发生时都不在现场,未尽到妥善的监护责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认为,护栏年久失修,公园管理处应当对损害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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