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西园林 / 德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德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教育部门要对全市中小学生开设防火警示教育课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茅山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老人、小孩、“痴、呆、傻”、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管护责任

二、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对旅游、观光人员有限度控制,特别是梧枫洞景区实行特殊的交通管制,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范围内烧荒、烧草、上坟烧纸、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今年元月下旬,德兴市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林区大量林木倒伏断梢,经过夏季高温烤晒,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茅山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戒严区域和戒严期间:全市境内的所有山林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实施森林防火戒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禁止炼山造林。违反戒严令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依照《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或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当地村规民约进行处罚

当地人民政府、大茅山经济开发区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扑救。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七、公布报警电话:市防火办750711912119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根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enpen.com/2022/08/12639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