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盆景知识 / 设区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 省财政将给予奖励

设区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 省财政将给予奖励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年实际节能量,给予每吨标煤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的,暂免征收增值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昨天从省政府获悉,为实现陕西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陕西省将通过财税政策给予支持,设区市的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省财政就将给予一定奖励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县级污水处理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对省内火电机组脱硝设施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各设区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对陕西省电力企业收取的差别电价收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陕西省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将差别电价执行范围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八大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扩大到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

对省产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推广范围的高效空调、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在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探索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渭河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补偿试点范围,将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政策由市推广到县(区)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根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enpen.com/2022/07/103445.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