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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定酒类市场新规定

为了履行乌拉圭农业协议承诺,关税降低了30%,从而使第三国的进口增加;

实施细则将于2004年1月份发布。2003年4月欧盟制定了有关以农作物为原料的酒精市场的670/2003号法规。该法规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定义、加强信息统计以增强市场透明度、建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以监督贸易流量、建立政策议案论坛以及国家援助及安全保护条款规则等

含CNcode2208所列的农产品原料酒精,包装规格在两公升以上并符合上述所有酒精特性的产品

欧盟酒类市场呈供给过剩状态。生产农产品原料酒是欧盟消化农业原料的一条重要出路,如谷类、甜菜、糖蜜、土豆、水果及葡萄酒等。同时,酒精燃料产业也正在发展壮大。酒类饮品行业只用农业原料酒精,而其他行业所用的酒精则包括其它来源。目前欧盟市场需求约在17亿升,并且需求还在走低。以乙醇为原料的主要加工产品有酒精类饮品、农药、医药用品以及化妆品。欧盟国家每年生产大约20亿升乙醇类产品,其中13亿升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

进口商采取这种办法避免了酒类的进口税,进口后再将水提取出来。关税表在有关"散装伏特加酒"一项中规定,酒类用水稀释后的进口关税为零

由于酒精与改性剂混和后进口关税较低,从而加大了进口量。进口后再萃取出酒精用于传统生产;

为了解决欧盟成员国所关心的免税进口大量增加的问题,670/2003号法规规定将采取进口许可证制度,以便更好地监管贸易流量。但新法规中也规定了一条在出现严重市场失调时的保护条款。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酒类进口均要求有许可证,同时,取消对进口量的限制,进口商将自动获得许可证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非改性酒精,浓度低于80%(CNcode22089091及99);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任何浓度的酒精及其它烈性酒或改性酒精(CNCode22072000);

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非改性酒精,浓度为80%或以上(CNCode22071000);

该法规规定的新管理措施将适用于下列产品:

欧盟成员国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导致制酒业所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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